近日,湖北省人社廳公布2025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基數上下限的通知。具體如下:
第1檔:武漢市和省直,社保繳費基數下限由4494元調整為4498元,上限由22467元調整為22488元;
第2檔:黃石市、十堰市、襄陽市、宜昌市、荊門市、隨州市、恩施州,社保繳費基數下限由4097元調整為4299元,上限由20844元調整為21678元;
第3檔:荊州市、鄂州市、孝感市、黃岡市、咸寧市、仙桃市、天門市、潛江市、神農架林區,社保繳費基數下限由4007元調整為4254元,上限由20415元調整為21462元。
以下附通知全文:
湖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省醫療保障局 國家稅務總局湖北省稅務局
關于我省2025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標準的通知
各市、州、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、醫療保障局,國家稅務總局湖北省各市、州、縣稅務局:
現就我省2025年度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、職工基本醫療保險(生育保險)、失業保險、工傷保險(以下簡稱社會保險)繳費基數標準及個人繳費基數上下限通知如下:
第1檔:武漢市和省直,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月標準為7496元,個人繳費基數上限為22488元,個人繳費基數下限4498元;
第2檔:黃石市、十堰市、襄陽市、宜昌市、荊門市、隨州市、恩施州,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月標準為7226元,個人繳費基數上限為21678元,個人繳費基數下限4299元;
第3檔:荊州市、鄂州市、孝感市、黃岡市、咸寧市、仙桃市、天門市、潛江市、神農架林區,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月標準為7154元,個人繳費基數上限為21462元,個人繳費基數下限4254元。
用人單位應在2025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基數上限和下限范圍內據實申報職工繳費基數,申報數高于上限的,按上限核定;申報數低于下限的,按下限核定。
請各地對照執行。
湖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
湖北省醫療保障局
國家稅務總局湖北省稅務局
2025年9月19日
| 作者:中國勞動關系網 |
來源:《中國勞動關系網》 |
時間: 2025-09-23 14:16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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